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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教学楼不得超四层

发布时间:2017-05-03

本报讯 北京地区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,而学校教学楼原则上限盖四层。新修订的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国家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记者昨天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了解到,新标准将对现有建筑的抗震设防提出明确目标:经过鉴定加固的建筑,在规定的后续使用年限内达到“小震不坏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”的要求。按新标准要求,现有中小学校舍的抗震安全性能也将大大提高。

■新标准首次明确

抗震设防目标

据标准主要起草人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、工程抗震研究所副所长程绍革介绍,新标准首度明确了现有建筑的抗震设防目标,也就是经过抗震鉴定加固后,建筑必须具备的抗震能力。

据悉,老国标只提到经过鉴定加固的建筑,应满足“中震不致倒塌伤人”的要求,并未提出大震后应达到的要求。而新标准明确提出,经过抗震鉴定加固的建筑,必须满足:“小震不坏、中震可修、大震不倒”的要求。程绍革介绍,新国标对不同年代的建筑规定了不同的合理的“后续使用年限”。所谓“后续使用年限”是指现有建筑经抗震鉴定后继续使用所约定的一个时期,在这个时期内,建筑只需进行正常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,完成预定的功能。

■“后续使用年限”

分为三档

标准对不同年代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提出了“后续使用年限”的要求,分为三档: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房屋,后续使用年限至少为30年;80、90年代设计建造的房屋,后续使用年限至少为40年;2001年以后设计建造的房屋,后续使用年限为50年。

■北京学校教学楼

限盖四层

据专家介绍,因为在去年的汶川地震中,中小学校倒塌严重,造成学生伤亡惨重。所以,新标准将提高这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,特别是对砌体结构(学校教学楼多为砌体结构,并且这类结构的横墙较少,抗震能力差)的层数和高度提出严格要求。

例如:北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,所以,按新标准要求,北京地区的学校教学楼,层数只能盖到四层。凡多出楼层必须或者拆除,或者将其加固改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。据悉,此次北京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就将按照新国标实施。另外,按以前的分类,中小学校学生宿舍被划分为丙类建筑,此次提升至乙类建筑,达不到相应设防要求的都必须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。

据悉,新标准中凡涉及到设防目标、鉴定内容、鉴定方法等要求均为强制性规定。标准将适用于除古建筑、刚竣工的新建建筑、危险建筑外,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。记者还了解到,目前,北京市也正在制定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的地方标准,该标准将会比国家标准的要求更高,极有可能将现有建筑的后续使用年限规定为至少40年